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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機制動距離的要求是多少?又該怎樣測量? |
發布時間:2021-12-02 07:59:00 點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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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起升機構
起重電機專業生產廠家無錫宏達2021年12月2日訊 GB/T 3811-2008《起重機設計規范》,9.4.3.2對于需要控制下降制動距離的起重機,其制動距離(控制器轉回零位后,從制動器斷電至物品停止時的下滑距離)一般可控制為不大于1min內穩定起升距離的1/65。在GB/T 6067.1-2017《起重機安全規程 第1部分:總則》4.2.6.3對于吊鉤起重機,起吊物在下降制動時的制動距離(控制器在下降速度最低檔穩定運行,拉回零位后,從制動器斷電至物品停止時的下滑距離)不應大于1min內穩定起升距離的1/65。GB/T 14405-2011《通用橋式起重機》與GB/T 14406-2011《通用門式起重機》5.3.3中描述與GB/T 6067.1-2017一致。需要注意的是:從上文可知,1min內穩定起升距離是指最低檔時。除了起升機構屬于豎直平面運動外,行走、回轉機構均屬于水平平面運動,變幅機構根據裝置不同,牽引小車運行變幅的是水平平面運動,臂架俯仰變幅的是豎直平面運動。從常規風險性來講,起升機構>其他機構,所以除了起升機構外,并未有特別條文專門列述,不過我們可以從相關描述中推理出:
2、行走機構
GB/T 3811-2008《起重機設計規范》,4.2.1.2.2.1表13 加速時間和加速度值,標準對此進行了明文約束,有了加速時間、加速度的要求,即可以由公式S=1/2 at^2獲得滑移距離。
3、回轉與變幅機構
GB/T 3811-2008《起重機設計規范》,4.2.1.2.2.2,對一般的臂架起重機,根據其速度和回轉半徑的不同,臂架端部的切向和徑向加速度值均可在0.1~0.6m/s^2之間選取,加(減)速時間在5s~10s之間選取。然后再按上面的公式計算出允許的制動距離。在6.1.3.3.3回轉機構起動加(減)速度又細分:安裝用0.1~0.3m/s^2,裝卸用0.8~1.2m/s^2,起重量大者取小值。在6.1.4.5.3牽引小車的制動減速度不宜超過0.5m/s^2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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